河南省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不再进行考核认定!

更新时间:2023-09-28 16:38:45 来源:网络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通知,其中明确:安全工程不再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进行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符合工程系列职称正常晋升年限的,凭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及担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申报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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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及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有关问题

(一)关于申报条件

《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明确,安全工程不再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进行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符合工程系列职称正常晋升年限的,凭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及担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申报高级职称。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

(二)关于评审条件

安全、消防、化工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执行《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专业高级职称及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办〔2021〕71号)。

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执行《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豫人社办〔2021〕73号)。

(三)关于绿色通道

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畅通我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办〔2016〕138号)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申请“绿色通道”申报的,援疆、援外人员申请业务免试的,申请年限破格申报的,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工程系列中非公有制领域无职称人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可直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

审核完成后申报人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附件1)或者《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附件2),再进行网上申报。

(四)关于委托评审

非我省所属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或者外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参加我省高级职称评审。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委托评审高级职称的,由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资格审查并出具委托代评函,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五)关于诚信承诺制

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六)网络媒体上发表作品问题

对在知名网络媒体或平台帐号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

二、网上申报审核有关问题

2021年度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及河南省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

(一)关于申报流程

1.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由单位联系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创建单位帐号。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创建单位帐号;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联系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创建单位帐号。

2.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3.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B/C类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在“评审类型”选择“一步到位(破格)”。

安全、消防、化工专业申报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申报系列请选择“工程”,申报级别请选择“副高级”,评委会所在地市请选择“省直”,拟报评委会请选择“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申报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的人员评审类型请选择“考核认定”,申报系列请选择“工程”,申报级别请选择“副高级”,评委会所在地市请选择“省直”,拟报评委会请选择“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

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专业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关于网上审核

2021年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的发生。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资格审核由省直主管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负责。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9月底,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三、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一)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经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上传,参评人员网上申报审核全部通过后(当前状态显示“评审中”时),向评委会报送《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表格务必于在河南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打印)。《评审表》要在相关栏目中详细填写单位、个人联系电话及单位意见加盖章。

(二)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经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上传,并提交纸质业绩成果材料。参评人员网上申报审核全部通过后(当前状态显示“评审中”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系统中上传所有纸质材料,具体包括:

1.报送材料目录(清单),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专业、以及材料完整名称、份数并注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表格务必于在河南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打印。《评审表》要在相关栏目中详细填写单位、个人联系电话及单位意见加盖章。

3.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3)。

4.非公单位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劳动合同及参保证明。

5.申报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称聘任证书等原件。

6.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7.系统中提交并审核通过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请自行准备牛皮纸档案袋,将以上材料按照第1-6项装一袋,第7项装一袋(如资料较多可续增档案袋。)分类装袋并上报。

四、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10月22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11月0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和系统上传信息必须一致。

(二)各报送材料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严格把关,严禁报送虚假材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评审资格,并向省职改办通报。

(三)答辩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答辩时间和地点请定时登录个人职称申报系统查看通知。

(四)评审结束后,申报人员务必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取回纸质材料,评委会对逾期未领纸质材料的不承担保管责任。

(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申报人到现场提交资料时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办理资料提交。申报人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资料提交结束后迅速离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相关工作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六、报送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受理材料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2号(东明路与顺河路交叉向西400米路南),河南省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东4服务窗口。

(二)联系电话:0371-66322086(工作时间)

附件:1-3

1. 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

2. 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

3.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河南省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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