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特别注意
各级考试考务机构应尽到告知义务,通知考生按要求及时领取资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未按时领取的,由相应考试考务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统一销毁,资格证书统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证书印制企业销毁。
办理时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合格证一般在考试次年6月开始陆续发放,各地区证书领取时间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官方公布时间为准。
办理/领取流程
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若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3号《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按照《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才能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未经注册,不得以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开展执业活动。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注册流程:提出申请-受理-审批-发证。
根据《关于开展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非注册人员,应当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